营口新长城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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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刘春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箱:
地址:
大石桥市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简介:
营口新长城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9月28日,注册地位于大石桥市有色金属(化工)园区,法人代表为刘春库。经营范围包括:钢材批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不含危险废物、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及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回收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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