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法定代表人:
张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0MA29N6XN9U
邮箱:
522378213@gov.cn
地址:
金华市宾虹路811号
简介:
浙江东方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12-12,法定代表人为张伟,注册资本为10668万港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0MA29N6XN9U,企业地址位于金华市宾虹路811号,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发项目的筹建(凡涉及许可证和专项审批的凭证件经营)。浙江东方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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