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恒华千鸿大酒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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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蔡聪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52364611B
邮箱: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珠江中路112号三楼(只做办公)
简介:
广州市恒华千鸿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06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珠江中路112号三楼(只做办公),法人代表为蔡聪瑜。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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