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石油(大庆)有限公司
存续
法定代表人:
李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600MA1BU37R6W
简介:
东方明珠石油(大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10-29,法定代表人为李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600MA1BU37R6W,企业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萨大路西侧规划二号路北侧电子商务孵化基地A326号商服,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销售:化工产品、沥青(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闪点>60℃);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开发、推广及转让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批发(无仓储):甲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石脑油、乙酸【含量>80%】、苯、粗苯、苯乙烯【稳定的】、乙烯、丙烯、1,3-丁二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正丁醇、氨溶液【含氨>10%】、异丁醛、正戊烷、正丁烷、煤焦油、石油气【液化的】、正庚烷、正辛烷、2-甲基-1-丙醇、双戊烯、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正已烷、甲醛溶液、丙烷、2-甲基丁烷、乙苯、异丁烷、二甲醚、正戊烷、环戊烯、1-戊稀、2-戊稀、壬烷及其异构体、1-壬稀、2-壬稀、3-壬稀、4-壬稀、煤焦沥青、硝化沥青、燃料油、混合芳烃、溶剂油(闭杯闪点<60℃)、油漆、辅助材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醚、稳定轻烃、重烃等57种危险化学品(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黑E同安经字【2019】000004号,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3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东方明珠石油(大庆)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