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美华激光眼科治疗中心
吊销
法定代表人:
钟志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箱: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M-14
简介:
深圳加美华激光眼科治疗中心成立于1994-02-25,法定代表人为钟志华,注册资本为70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M-14,所属行业为卫生和社会工作,经营范围包含:开展分子激光治疗近视散光眼。。深圳加美华激光眼科治疗中心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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